(一)发布公告。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玉溪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及电子版《基本信息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nyxrcyj@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玉溪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xx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09:00至5月7日18:00,非报名时间段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并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统一安排在玉溪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来玉期间免费提供住宿。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五)面谈。面谈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首次体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九)递补。若在面谈后续环节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
(十)聘用。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列为“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专项”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引进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招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引各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4.来玉溪参加集中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在“云南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仍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恕不安排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