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
招聘勤务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用工形式
(一)招聘岗位为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协助民警从事社会治安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等执法勤务和其他警务活动的勤务辅警。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本次共招聘23名勤务辅警(全部为男性)。
其中:一类勤务辅警10名。二类勤务辅警13名。
(三)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任务;
7.年龄18至40周岁;
8.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具有A1及以上驾驶资格,犬只驯养能力人员优先招聘;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起,每日上午9: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下午17:00。(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度假区西贡码头庞贝街12-2号二楼)。联系电话:68594734。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人员持填写完毕的个人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一寸照片2张、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和聘用资格。
5.缴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或者经考核未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按年龄段分组测试)、纵跳摸高(按年龄段分组测试)共两项,每项各100分,每项成绩按50%计算体能测试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评分表见公告附件。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5%权重,笔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现场问答,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25%、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
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综合成绩中给予加分,具体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加8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加5分。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由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一类勤务辅警岗位需满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九条要求。
政审和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和考核。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组织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参训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学习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或是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一类辅警应发工资标准约为4843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二类辅警应发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三)其他福利:提供食堂就餐,每年开展中秋、春节节日慰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配发辅警工作服装,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工作表现良好者工资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上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0871-68594734
(六)后附相关文件下载链接
本公告由云南滇维安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承诺书(附件1).doc
报名表(附件2).xls
单位同意报名表(附件3).doc
体能评分标准1000米(附件4).docx
体能评分标准纵跳摸高(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