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长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长宁区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储备人才165名,其中留学回归人员20名。报名与笔试工作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上海生源);
(二)报考条件
储备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3周岁以下;居委会储备人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社区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5日至10日
3、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下载打印报名表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6、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如提供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写作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参加笔试。
2、 笔试成绩及面试分数线将于2008年7月15日公布。
3、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书。
4、面试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录用方式
1、长宁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区有关部门工作。
2、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本区有关规定执行。
3、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用人单位根据人员的综合表现、结合本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提出使用意见。
五、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22051136、22051134。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6404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