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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08/6/2 阅读:780次
按照《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托管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1、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其中:专科及以下毕业生须是潍坊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本科毕业生须是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
    2、服务期满后未满3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和选派到农村服务的大学生。
    3、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0日-11日;报名地点: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385号,市人民医院东邻)。
    2、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2008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008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学校(院)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2007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③“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⑤选派到农村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最高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在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fs.sdbys.cn)下载。
    照片: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其余两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和专业。
    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
    ③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④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⑤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2、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托管聘用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参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免交报名费。特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技能操作人员名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操作常规。报考潍坊卫生学校的采取试讲的形式。
  (五)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特点采取多种形式,除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外,还要体现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与初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一般不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后,拟聘用的毕业生通过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打印就业协议书,然后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到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拟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潍坊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实行托管聘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8238286、8789943
    附件:1、《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计划
     2、《2008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08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托管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  
                                                                  潍坊市人事局
                                                                  潍坊市卫生局
                                                                  2008年5月31日

来源:就高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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