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
[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2008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培养经济管理人才的成人高等院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10月经省政府批 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为主体建立的一所全日制高职院校。实行“两院合署办公”的管理 模式,在成人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修德为先、技能为重、创新为魂”的办学宗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奉行“笃志、厚德、精学、自强”的校训,提炼宣传“勤勉的校风,严谨的作风,勤奋的学风,严肃的考风”,培养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学院在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正在以全新的姿态向全国示范性高 职学院迈进。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部门 |
所需专业 |
岗位 |
学 历 |
人数 |
1 |
机械系 |
机械(模具) |
教师 |
研究生 |
1 |
2 |
机械系 |
机械(数控) |
教师 |
研究生 |
1 |
3 |
外语系 |
俄语 |
教师 |
研究生 |
1 |
4 |
外语系 |
俄语文化史 |
教师 |
研究生 |
1 |
5 |
工管系 |
人力资源管理 |
教师 |
研究生 |
1 |
6 |
热能系 |
焊接(有实践经验) |
教师 |
研究生 |
1 |
7 |
校园文化部 |
历史(近代史) |
教师 |
研究生 |
1 |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内。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5、体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交个人简历,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2、报名时间:2008年6月13日—6月28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在3:1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4、招聘方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予以录取。
5、体检:拟聘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和聘用: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人事厅发布公示,时间为7天。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对新录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
邮 编: 150080
联系电话: 0451-86661146
联 系 人: 夏慧君